出口退税的申报流程分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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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时间:2020-08-03 14:30

出口退税的申报流程分步处理

根据规定,出口企业申报出口退(免)税时,应当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出口商应在规定期限内,收齐出口货物退(免)税所需的有关单证,使用国家税务总局认可的出口货物退(免)税电子申报系统生成电子申报数据,如实填写出口货物退(免)税申报表,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手续。逾期申报的,除另有规定者外,税务机关不再受理该笔出口货物的退(免)税申报,该补税的应按有关规定补征税款。”

企业出口退税根据企业类型有不同的操作流程,我们以深圳生产企业为例简单介绍一下。

纳税人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在办理出口退(免)税备案后,可以在规定的退(免)税申报期内按规定申报增值税退(免)税或免税,以及消费税退(免)税或免税。

生产企业出口退税申请,纳税人需在深圳国税网站软件下载模块下载最新版本的生产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通过该系统录入生成退税申请数据并预审通过,再生成正式申报数据。将正式申报数据打印出来交到主管税局退税审核员处处理。

生产企业出口,须在做销售的次月进行增值税纳税申报,还需办理免抵退税相关申报及消费税免税申报(属于消费税应税货物的)。外贸企业出口并按会计规定做销售的货物,须在做销售的次月进行增值税纳税申报,将适用退(免)税政策的出口货物销售额填报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的“免税货物销售额”栏。

企业应在货物报关出口之日次月起至次年4月30日前的各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收齐有关凭证,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出口货物增值税、消费税免退税申报。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的,企业在增值税纳税申报期以外的其他时间也可办理免退税申报。逾期的,企业不得申报免退税。

进入生产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根据企业的出口报关单逐笔录入出口明细数据{注意:如果属于国家税务总局2014年51号公告规定的申报退(免)税须提供出口货物收汇凭证的五类出口企业,每月还需进行“出口货物收汇申报录入(已认定)”,按照向导的步骤进行操作,①进入“向导→申报系统操作向导→退税向导→二免抵退税明细采集-出口货物明细申报录入”;②“四免抵退税预申报→数据一致性检查”;③“四免抵退税预申报→生成明细申报数据”。

 

外贸企业办理出口退税需要的条件:

1、企业需要具备一般纳税人资质;

2、企业需要有进出口经营权资质;

3、企业需要有真实的外贸出口;

4、企业需要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5、企业需要提供增值税普通发票;

6、企业需要有对应的外汇入账

7、企业需要提供出口报关需要的整套资料:报关单、装箱单、发票、合同及代理报关委托书

8、企业需要提供税局需要的整套资料:如退税申请表、报关单、放行条、提单等相关资料。

以上就是对于“出口退税的申报流程分步处理?”的思考好解读,不知道你们的看法是否和小编一致,在进行退税之前,一定要关注一下自己所在的外贸公司是否符合办理出口退税的条件呀,如果对外贸行业的财务处理有其他困惑,请及时和的老师交流,他们的专业胜任能力可以帮助到你们的。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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