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变更需要填写变更税务登记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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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时间:2020-07-31 18:28

股东变更需要填写变更税务登记表吗

答:变更股东后税务登记证需要变更。纳税人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变更登记、或者自有关机关批准或宣布变更、或者自税务登记内容实际发生变化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证件资料向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如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是同时办理法人和股东的变更的,则税务部门也可同时办理。企业自然人(个人)股东股权变更的,需由原主管税务机关在《变更税务(社保缴费)登记表》上加具审批意见,然后到登记分局大厅或登记外点办理变更手续。

 

办理股权转让的股东或经授权的代办人应报送(填制)以下资料报送到市南地税纳税大厅业务窗口:

1、《股东股权变更税源监控登记表》(一式三份);

2、《承诺书》(一式两份);

3、所投资企业股权变更前一期以及上年末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

4、股权转让协议(贴有印花税票的复印件);

5、转受让双方的印花税完税凭证复印件;

6、股东会决议(复印件);

7、章程修正案(复印件);

8、转让方身份证复印件(法人应当提供税务登记副本的复印件);

9、非股东本人到场的须提交委托协议书;

以上资料复印件须加盖公章(个人资料须本人签字确认)并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字样。

税务机关受理纳税人报送的资料后将开具“受理回执”给纳税人,税务机关随后将对纳税人申报的资料进行涉税审查,经审查符合税收管理规定的纳税人可按照“受理回执”通知的时间到地税局办税大厅领取税务机关签章的《股东股权变更税源监控登记表》(第二联、第三联)。

股权转让人可凭《股东股权变更税源监控登记表》第三联到工商机关办理股权变更登记。

纳税人在工商变更股权登记后,应及时到税务机关办理有关股权变更的税务登记。

以上详细介绍了股东变更需要填写变更税务登记表吗,也介绍了办理股权转让的股东或经授权的代办人应报送(填制)以下资料报送到市南地税纳税大厅业务窗口。如果你阅读了本文内容,不是很明白,那么咨询一下在线老师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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